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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意味着什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2-13热度:
2019年1月8日人社部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通知,通知中公开了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

       2019年1月8日人社部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通知,通知中公开了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名单和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告,并说明了职业认定的范围和证书管理监督归属,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申报审核进度,那么本次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的启动意味着什么,给我们职业技能鉴定行业传达了什么呢?

       首先,确定了职业技能认定的范围,笔者专门查询了人社部官网相关文件,根据人社部2018年12月29日印发的【2018】148号文件,本次启动的职业技能认定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为此笔者专门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大典中,职业分类共分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包含1481个职业,这个分类与99版相比,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
       那么也就是说将会有1481个职业工种可以进行认定评价,而在2017年公布的最新的职业资格目录中只有140个,中间有矛盾吗?作为想成为职业认定机构和我们想考证的朋友来说,我们应当怎么理解了,笔者走访了全国医学技术能力测评中心的相关人员,据了解,这并不矛盾,职业工种中1481个职业中可以认定为职业资格证,也可认定为技能等级证,也就是说,在职业目录里面的可以认定为职业资格证,没有在其中的,可以认定为技能等级证,这一点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了,被减掉的职业资格证并没有删掉职业,可以有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测评颁发技能等级证书,本次人社将2015版的职业分类大典作为认定范围也是基于这一点。
       其次,本次职业技能认定试点的启动,明确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督归属为人社部,要求认定的过程要做到妥善保管原始文档,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和管理数据库,建立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最后,让我们看一下证书的效力,从人社【2018】148号文件可以清楚的看出,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充分说明持有技能等级证书从国家政策层面认可度。
       总结:本次试点的启动是人社部对中央和国务院意见的彻底执行,同时也是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的标志性政策,今后各机构的市场化测评认定有了标准和依据,同时申请加入认定机构的也有了归属,而作为培训机构也有了明确的推广思路,我们考证人员也可以通过职业标准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学习方向。

责任编辑:唯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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